小编: 根据《扬州市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》(扬府发〔2006〕210号,以下简称〈办法〉)的要求,为进一步规范市级机关信息化项目的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申请超过500万元规模的市级部门预算信息化项目,包括网络基础设施建设、计算机或存储设备购置、软件开发或购买等(含大型项目中的信息化项目)
根据《扬州市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》(扬府发〔2006〕210号,以下简称〈办法〉)的要求,为进一步规范市级机关信息化项目的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申请超过500万元规模的市级部门预算信息化项目,包括网络基础设施建设、计算机或存储设备购置、软件开发或购买等(含大型项目中的信息化项目)。
拟建项目和续建项目的“实施方案”(格式见附件),运维项目的项目状况说明书和预算清单。
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,盖章后寄送至:225000 扬州市文昌西路8号市信息办信息化推进处收;电子版一份。
2、市级主管部门应对所属预算单位的信息化项目按照《办法》要求进行审核,提出审核意见。所属预算单位申报的项目超过两个要进行汇总、排序。
注:纵向系统的应含省经费解决办法(相关文件作附件)和县(市、区)经费的解决方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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